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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荀头一次来这,好奇地伏在扶手上往下面瞅,偶尔有几个熟悉的脸晃过,他都疑心是不是在电视上也曾见到过。

    有朝笙熟悉的sa等待在门口,见她来了,态度熟络地上前打了招呼。

    “闻小姐。”她们是这样称呼朝笙。

    江暮白微微看了她一眼,想起学校里的人,都爱围着她“朝姐朝姐”的喊她。

    不一样的。

    朝笙轻车熟路地往里走去。

    这家连名称都只写了一串法语的奢侈品店由勃艮第红的丝绒墙壁和浅棕米字地面组成,黄铜的衣架上挂好了sa事先挑选出来的衣服,一座旋转楼梯静静伫立在店铺的中央——在华臻这样的商场,这家店依然占据了两层的广阔空间。

    “您昨天说需要一条礼服,我们挑选了一些。”sa引她去看那些华美精致的衣裙,又道,“另外,男士的服装,我们也进行了挑选。”

    朝笙大概描述了一下两个人的身材,需要衣服的场合,经验丰富的sa立刻就调来了很多的选择。

    要上台表演的,选了亮眼又不规矩死板的休闲款式,要做班级门面举牌的,选了更为精致且正式的。

    大多数也都和朝笙要的礼服相配。

    朝笙信得过sa的眼光,只略略扫了一眼她的衣服,对身后的男孩们道:“去吧。”

    sa看得出来,这两个男生不怎么逛商场,面上露出亲切的笑来:“先随意看看,有喜欢的再上身试试。”

    尽管奢侈品店的sa们时常被人诟病拜高踩低,但其实这是一群极其聪明的人,只要他们愿意,谁都会觉得如沐春风。

    而朝笙的手指已落在某条裙片被螺旋分割成花蔓的鹅黄色鱼尾裙上。

    第119章 校霸与学霸(25)

    两个男生各自去了更衣室。

    朝笙纤长的手指划过一排排衣架,最后点了点一条天青色的裙子。

    “就这个吧。”

    sa眼睛一亮,替她取了下来:“这是本季的新品,您看上面的栀子花,都是几十年的手工艺人绣出来的,而且每朵花的轮廓都不一样,设计师均做了不同的设计。”

    价格她没说,她很熟悉闻家的人,朝笙的母亲也喜欢找她来选衣服或包,她们共同的特点就是爽快。

    女孩的眼光很好,这条裙子很适合她。裙摆刚到膝盖,没有繁复的裙褶,裁剪得简洁,优雅又不失少女的清新明快。

    腰身的缎带编织成栀子花的式样,勾勒出她优美的腰身,又沿着裙摆垂至她线条清晰流畅的脚踝。

    sa拿来了一双银色的高跟鞋。

    “这样正好。”

    她很真心的赞叹。

    朝笙站在阔大的落地镜前,神情还算满意。

    另一间更衣室的门推开了,孟荀像个刚出阁的小媳妇一样慢吞吞挪了出来——他的体型近来越发有横向发展的趋势,刚刚差点没穿上那条裤子。

    不过果然人靠衣装,他从镜子里看到自己那一身衣服,上衣修饰了身材的不足,颜色跳脱,整个人都显得很有活力。

    他含羞带怯地看向朝笙,得到他朝姐的一个白眼。

    朝笙径直越过他,看向了之后走出来的江暮白。

    果然没看错,是个天生的好衣架子。

    sa给他选择的西服外套很正式,衬衫却格外花心思,白色的缎面上是线条简约的青色线条,领口单独换了同样的青色面料。

    裁剪得宜的外套与长裤衬得他身形清峻而颀长,他站在明亮的灯光下,对上了朝笙的眼睛。

    向来沉稳安静的眼底也带了点细小的期待。

    她觉得江暮白这样子很有意思。

    朝笙以极其直白的眼神欣赏完,然后笑道:“身材挺好的。”

    那个语气宛如一个浪荡的公子哥。

    孟荀:“噗!”

    sa也忍不住笑了。

    江暮白还没来得及收去看到朝笙第一眼时的惊艳,就被她这句明目张胆的戏弄惊到了。

    耳尖通红,少年有些不自然地别过脸去,向来淡静温和眼中带着难得的无措。

    朝笙挑眉,她又没说错。

    她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踏在缃叶黄的绒面地毯上,把江暮白拉到了落地镜前。

    镜中映着的两个人,一个神情带着审视,一个却有些怔愣。

    朝笙看了半晌,终于又笑道:“很相称,开幕式就这一身吧。”

    孟荀已经坐在柔软的沙发上,吃上了sa送的果盘。

    江暮白微微垂眼,原本就高挑的朝笙穿上了高跟鞋,眼睛的高度几乎与他的嘴唇平齐,他们站得太近了些。

    他转过脸,看向了镜中的两人,耳畔有sa欢喜的笑声,有孟荀嚼着水果的声响,还有她那句“相称”。

    细小欢欣,甘之如饴。

    商店外,长长的走廊用超白玻与古铜色的铝板压顶围合,玻璃上倒映着来往的顾客。

    一身长裙端庄不菲的中年女人驻足,看向店内的景象。

    “这是闻家那姑娘吧?”

    李静伊一眼就看到镜前一袭天青的女孩。

    模样一如既往出挑,让人想看不见都难。

    霍昀已逛得有些无聊,听到他妈妈这样说,喜不自禁地抬起了头看去。

    确实是朝笙,只是她旁边,怎么还站了个人?

    两个人皆衣冠楚楚,乍一看也算相配。

    他下意识地想起平时和他们玩得好的那些纨绔,或是交好家族里同龄的其他人。

    都不是。

    “她又交男朋友了?”李静伊语带兴味,闻家那姑娘性情无所顾忌,有的是谁家的夫人抱怨自己儿子在她那栽跟头。

    闻家很好,闻朝笙也很好。

    闻家唯一的继承人,谁看了不眼热。

    但娶闻朝笙,不好。

    ——这是这些有儿子的太太们的共识。

    霍昀终于想起来,那是篮球场上一班的某个人,沙发上等着的那个估计也是。

    他有些烦躁:“没有的事。”

    不知道朝笙带他们来这做什么,逛街不能喊他吗?哪回陪她还有辛思夷出来买买买的时候,不是抓他当苦力。

    李静伊睨自家儿子一眼:“不去打个招呼?”

    “不用。”霍昀向来情绪上脸快,“今天不是陪您逛吗?”

    李静伊一笑:“还算你小子有点良心。”

    她的高跟鞋踏在大理石的廊道上,却只发出轻微的声响:“回去吧。”

    她知道霍昀的心思。自家这儿子向来贪玩,不可能真是个大情种吧?

    闻家富且贵,娶了这样家族的女孩,谁都得低头,谁娶,闻朝笙都算下嫁。

    所以要向闻家低头,向黎家低头。

    大家也都算有头有脸,何必?

    借着姻亲吞了闻家?不用去想,不被闻珩那个以冷酷出名的商人兼并就算好的了。

    何况——她看了眼神情不悦的霍昀,在心里叹了口气。

    霍闵成那老混球可不止他和他哥两个儿子。

    不能再让霍昀这么胡闹下去。

    霍昀自然不知道李静伊的想法。

    他是受宠的次子,上头的哥哥已经进了酒店的管理层,分管在江岛的业务。